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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以案说险|合理采取措施、追索新车贬损价值

2023-03-16

案件简介:

岑女士新买了一台奥迪A5车辆,车辆还未上牌,2021年2月,岑女士开着自己的新车去洗车店洗车。其将车辆交付给洗车店员工后,该店员工张某(无驾驶证)私自驾驶岑女士的车辆进行车位调换,结果造成了岑女士车辆受损的事故。

案发后,洗车店人员引导岑女士不予报警,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经拆检,该车辆维修及新车价值贬损预计高达数万元。保险公司委派法务人员全程陪同岑女士补报警,并寻找司法鉴定机构对车辆损失、车辆贬损价值进行评估认定。后又陪同岑女士一起与洗车店进行交涉,在交涉无果后,提起诉讼。最终案件经过审理判决,岑女士获得洗车店各项赔款57000余元。

案例分析:

被保险车辆如因第三方的侵害行为导致车辆受损,消费者有权就车辆维修费损失及车辆贬损价值一并向侵权人追索。被保险人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只能获得车辆维修费的损失,对于车辆的贬损价值损失将无从追索。

温馨提示:

消费者遇到类似事件,一方面需要固定相关证据,另一方面要通过司法评估途径对车辆贬损价值进行评估,在与侵权人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最大限度减少自己的财物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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