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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以案说险|私家车可以用来做网约车吗?

2023-03-16

【引言】

消费者A:最近行情不好收入少,可以把自己的家用车用来跑网约车赚钱吗? 

保险公司:如果您决定要从事营运活动,需要联系保险公司更改保单信息哦。 

【案例简介】

李先生从朋友那里了解到跑网约或者顺风收入还不错,于是从2022年6月份开始注册网约车平台并用自己的小车开始从事营运活动。

2022年9月,李先生在从事营运活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向保险公司报案后,工作人员告知只能理赔交强险,不予理赔商业险,原因是其车辆投保时是家庭自用小轿车(非营运性质),却从事营运性质活动。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机动车损失保险第十条、第三者责任保险第二十三条、车上人员责任险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下列原因导致的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和费用,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且未及时通知保险人,因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的。 

【案例分析】

李先生购置车辆时,是以非营运性质上户上牌,保险公司根据其行驶证的使用性质投保对应的商业保险。后李先生从事网约车营运,但并未到车管所变更行驶证性质,也未到保险公司变更保险信息,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条款第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拒赔商业险。

【风险提示】

1.如果您的爱车打算变更车辆使用性质,需第一时间到车管所办理变更手续; 

2.为了保障自身权益,车辆性质变更、车辆买卖过户,建议第一时间联系您的车险承保保险公司同步更改保单信息,避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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