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2
案例简介:
八十高龄的唐先生在2023年因车祸导致大腿受伤严重,经治疗后有后遗症,无法正常行走,日常生活不便,无法前往保险某公司办理理赔事宜。某保险公司理赔部研讨后,与客户确认同意后,人伤理赔人员携带办理业务的单证,前往唐先生家中,协助伤者办理本次索赔事宜,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唐先生本人对本次理赔服务特别满意。
案例分析: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第五章保护消费者受教育权和受尊重权,第三十九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充分保障残障人士公平获得金融服务的权利,加快线上渠道无障碍建设,提供更加细致的人性化的服务。
保险公司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设中,对于老年人,残障人士开通了绿色通道,老年人专座,同时,服务柜台还配备了老花镜、医药箱、轮椅等便民设施,满足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的服务需求,充分保障了金融消费者受尊重权。
温馨提示:
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使用金融服务时,享有人格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保险公司应积极利用现有资源,关注老年人、残障人士权益保护及金融知识宣传,充分了解自身所享的权利,提升对保险产品或服务认识,防止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依法理性维权,通过机构官方服务热线和渠道反映相关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