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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险理赔

理赔指南

2017-04-20

(一)家财险理赔指南

1、赔款接受人是谁?

  如果您是以贷款抵押方式购房,由于房屋的抵押权人是贷款银行,所以房屋保险的第一赔款接受人是贷款银行。当发生本保险合同项下的赔款时,首先支付贷款购房人所欠贷款的本息和相关费用,剩余部分支付给购房人,贷款购房人实际是第二赔款接受人,随着贷款购房人还款成数的提高,其受益程度也随之提高。

2、赔款到底有多少?

  在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您肯定急切地想知道保险公司会支付给您多少赔款。总的赔款金额要根据您所受损失程度和其相关的修复费用确定,保险金额是保险公司赔款的上限,您不会得到超出保险金额的赔款。 如果您在事故发生以后采取了抢救措施,您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公司也将负责赔偿,但不能超过保险金额。这样说来,您的保障金额是两个保险金额。

(二)企业财产险理赔指南

  如果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财产或机器设备的损坏或损失,负责该项财产或机器设备的有关人员应立即向其主管报告,由主管立即通知保险主管人,同时拍摄受损财产的现场照片,并负责保护现场。保险主管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以便保险公司及时检验。

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应采取一切必要的经济的措施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有关部门的主管或经理应在意外事件发生后的三天内向保险主管人递交一份损失及意外事故经过及事故原因分析报告。

确定事故发生原因是保险公司予以赔付的重要前提,被保险人就分析事故原因召开的重要会议,保险公司有权派专家或技术人员参加。

发生火灾事故时,被保险人应提供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证明。

保险人接到事故经过报告后,及时向保险公司发出索赔函。

在被损坏财产或机器设备的修复或重置工作完成后,工程部或负责修复和重置工作的有关部门应向保险主管人递交一份详细的损失报告,包括:受损财产的修复费用、受损机器设备的规格型号、产地、单价、总计索赔价值、有关单据发票以及一切可以证明索赔价值的有关文件。保险主管人据此与保险公司接洽,解决赔偿事宜。

财务部保险主管人向保险公司提供损坏财产或机器设备的损失清单时,应将设备(或物料)和劳务费用分开记录,这将有助于理赔的效率。

各生产部门应采取各种预防和安全措施,做好防损工作,对保险公司或其聘请的公估人提出的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

有关部门应定期做好设备和财产的维修保养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在企业内部进行各项施工之前以及机器大修时,应及时通知保险管理人,以便及时向保险公司申报。

财产利损险、机损利损险索赔程序

由财务部保险主管人根据保险单有关条款的具体要求,通过财务核算完成利润损失报告,并根据利润损失报告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在索赔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应协助提供保险主管人或保险公司所要求的有关利润损失的资料。

(三)货物运输险理赔指南:

货运险在出险后,您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出险通知

  无论货物运抵目的地以前出险或货物运抵目的地以后出险,被保险人/收货人一经获悉或发现保险货物受损,应立即通知保险人或保单载明的检验代理人。

2、及时采取施救措施

  被保险人/收货人有义务对受损货物及时采取合理的施救、整理措施,以避免损失扩大,将货损减小到最低程度。

3、申请检验

  被保险人/收货人应当及时申请保单载明的货损检验人进行货损检验。但对于整件短少的货损,以及货损数额很小,申请检验所花费的费用很可能高于货损本身金额的案件,被保险人/收货人可以不申请检验,而直接向责任方索取其书面签认的货损货差证明。

4、向责任方提出索赔,保护追偿权。

  对于涉及第三者责任的货损,被保险人/收货人应立即向责任方索取责任方签认的货损货差证明,并以书面形式向责任方提出索赔,以保护保险人的追偿权益。

5、收集并提交必要的索赔单证

为使索赔尽快得到处理,被保险人/收货人还应及时向保险人提交下列索赔必要单证:

①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正本

②运输合同,包括海运提单、运单、邮单等。

③商业发票。

④装箱单、磅码单。

⑤向承运人或其它第三方的索赔函件。

⑥货损检验报告。

⑦海事报告或海事声明。

⑧承运人签认的货损货差证明。

⑨向保险人的索赔文件及清单。

⑩其它必要单证。

(四)建筑/安装工程险理赔指南

当发生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时:

1、物质损失索赔

尽快通知保险公司,不论估计损失是否属保险单免赔额以内。

现场拍照,在可能的情况下保护好现场,以便让保险人查勘、核定损失。

采取必要措施对受损标的进行施救,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由保险公司支付。

根据保险单规定,被保险人有责任提供有关的凭证、帐册、单据作理算的依据。

在恢复施工前,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应当按损失情况及保险单承保责任范围达成统一意见,避免日后误会。

物质损失项下的赔偿基础是实际恢复费用,确定恢复费用是按建筑合同单价为准。

扣除保单约定的免赔额后,赔款将直接付给被保险人。

2、第三者责任索赔

一旦获悉发生意外事故而可能引起索赔,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

现场拍照,在可能的情况下保护好现场,以便让保险人查勘。

记录所有目击者的姓名、地址、电话。

将收到的一切与该事故有关函件不作任何答复即转给保险公司。

被保险人如果收到任何法律诉讼文件、传票或通知都必须原文

件、不作任何答复立即转给保险公司处理。

不要与第三追偿人进行任何承诺、协商或拒绝要求。

保险人按照被保险人提供的资料,根据有关法律与第三者协商,

然后确定是否负责赔偿或拒赔。

保险人只负责赔偿保单规定的免赔额以外的部分,对于所有在免赔额以内的索赔,被保险人需自行处理。

保险人的理赔以被保险人的索赔通知和损失清单为前提。

第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向保险公司报案,配合理赔查勘。

第二步:提供事故报告及有关单证、资料。

第三步:确定保险公司的损失核定,领取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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